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》(GB 29921—2021)中关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的规定删除了“第一法”“第二法”等表述,在实际检验过程中应
发布时间:2024-12-18 浏览次数:16
问: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》(GB 29921—2021)中关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的规定删除了“第一法”“第二法”等表述,在实际检验过程中应该如何选择检验方法?
答:删除第几法的表述并不影响检验方法的选择,因为检验人员可以根据限量要求的具体单位进行判断。如,限量要求的单位为“CFU/g”时采用平板计数法;限量要求的单位为“0/25g”或“未检出/25g”时采用定性方法;限量要求的单位为“MPN/g”时采用MPN计数法。
来源: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。